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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的通知

时间:2024-07-15 20:38:37 来源: 法律资料网 作者:法律资料网 阅读:9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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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4号)精神,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引导和促进小微企业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实现持续健康发展,我部决定在2013年开展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

  各地要依据我部《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提出的目标和重点工作,结合本地区实际,确定工作目标,细化工作内容,完善保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务实推动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实施。

  请就本地区扶助小微企业的具体工作安排填写《各地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工作安排表》,于3月15日前报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司)。

  联系电话:010-68205311
  传 真:010-68205319
  电子邮箱:zcgh@sme.gov.cn

  附件:1.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doc
http://www.miit.gov.cn/n11293472/n11293832/n11293907/n11368223/n15280179.files/n15279897.doc

     2.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重点工作部内分工安排.xls
http://www.miit.gov.cn/n11293472/n11293832/n11293907/n11368223/n15280179.files/n15279898.xls

     3.各地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工作安排表.xls
http://www.miit.gov.cn/n11293472/n11293832/n11293907/n11368223/n15280179.files/n15279899.xls

关于发布《典型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表》(第三批)的通知

交通部


交通部文件

交公路发〔2001〕72号



关于发布《典型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表》(第三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委):
  为进一步加快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工作步伐,现发布《典型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表》(第三批),请认真组织贯彻实施。

  附件:关于《典型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表》的说明


                   二○○一年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

关于《典型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表》的说明
  一、车辆各项技术参数及相应等级必备服务装备均需符合等级评定表中的要求,只要有一项低于相应类型及等级的标准限值,就不能评定为该类型及等级。

  二、评定表中各车型的技术参数及服务装备等均以新出厂的车辆为依据,所有内容均经过现场核查或实测,表中*代表实测尺寸。对于在用车辆,还应根据车辆的使用年限和实际技术状况进行等级评定。

  三、对已评定类型及等级的客车如因改装(改造),引起表中所列技术参数及服务装备变化的,需重新核定等级。



典型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初评意见表

厂牌

车型

技术参数
东风杭客
东风杭客
东风杭客
东风杭客
东风杭客
杭州信腾
杭州信腾
杭州信腾

DHZ6120
DHZ6100

HR
DHZ6860

HF
DHZ6703

HF
DHZ6703

HF1
HFC6710K

(TD42)
HFC6710K

(CY4102BZQ)
HFC6720

KA

比功率 kw/t
>10
>10
>12.5
>12.5
>11.5
>12.5
>12.5
>12.5

设计车速 km/h
>110
>110
>105
>10.5
>83
>105
>105
>105

发动机位置









ABS制动装置









缓行器









储能弹簧制动器









悬架类型
气囊
少片
少片
少片
少片
少片
少片
少片

车内噪声 dB(A)
<78
<78
<77
<77
<79
<77
>77
>77

空气调节
冷暖
冷暖
冷暖
冷暖
冷暖
冷暖
冷暖
冷暖

人均换气量 m3/h
>25
>25
>25
>25
>20
>25
>25
>25

自动控温装置









有害气体检测器









座位数 (含司机)
38+1+1
39+1
29+1
18+1
18+1
18+1
18+1
20+1

座椅排列
2+2
2+2
2+2
2+1
2+1
2+1
2+1
2+1

座间距 mm
*>720
*>720
*>720
*>720
*>700
*>720
*>720
*>720

座垫宽 mm
*>440
*>440
*>440
*>440
*>420
*>440
*>440
*>440

座垫横移装置









座垫深度 mm
*>440
*>440
*>440
*>440
*>420
*>440
*>440
*>440

靠背高度 mm
*>680
*>680
*>680
*>680
*>650
*>680
*>680
*>680

通道宽度 mm
*>350
*>350
*>350
*>350
*>300
*>350
*>350
*>350

折叠座椅









卫生间









饮料机









电视









音响









侧窗帘









阅读灯









地板下行李仓 m3
>6
>6
/
/
/
/
/
/

建议评定类型及等级
大型高一
大型高一
中型高一
中型高一
中型中级
中型高一
中型高一
中型高一

车辆特殊结构备注



液压制动

液压制动
液压制动
液压制动


注:“*”为实测尺寸



典型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初评意见表

厂牌

车型

技术参数
杭州信腾
杭州信腾
杭州信腾
杭州信腾
横店神马
横店神马
横店神马
横店神马

HFC6710K1
HFC6720K
HFC6605
HFC6605K
JH6121-S1
JH6121-S3
JH6121-S2
JH6100R

比功率 kw/t
>11.5
>11.5
>21.5
>19
>11
>11
>10
>10

设计车速 km/h
>83
>83
>105
>93
>120
>120
>110
>110

发动机位置









ABS制动装置









缓行器









储能弹簧制动器









悬架类型
多片
多片
少片
少片
气囊
气囊
少片
少片

车内噪声 dB(A)
<79
<79
<76
<78
<75
<75
<78
<78

空气调节
冷暖
冷暖
冷暖
冷暖
冷暖
冷暖
冷暖
冷暖

人均换气量 m3/h
>20
>20
>25
>20
>25
>25
>25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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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建设银行办理咨询业务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中国建设银行


关于印发《建设银行办理咨询业务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1986年4月5日,中国人民建设银行

建设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计划单列省辖市分行:
近几年来,为了适应改革形势的发展,各地建设银行相继开办了咨询业务,对发挥本行优势,加强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提高资金效益起到了积极作用,同时也为开拓银行业务提供了条件。但是,由于这项业务发展较快,缺乏统一的管理办法,各地咨询业务范围有宽有窄,机构设置各不相同,收费标准不一,分配办法很不统一,产生了一定的消极因素。为了去弊存利,有必要对全行咨询业务作出统一规定,为此我们制定了《建设银行办理咨询业务的暂行规定》,现印发你们,请依照执行。在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映给我们。

附件:建设银行办理咨询业务的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了适应建筑业的基本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加强对建设银行咨询业务的统一管理,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 建设银行办理咨询业务,以服务建设,提高效益为宗旨,在咨询业务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保证做到科学性和公正性。
第三条 建设银行办理咨询业务,应坚持委托和自愿原则,并根据咨询内容与委托单位签订咨询合同,明确双方权责。不得强行和变相强行咨询。
合同双方应严格履行咨询合同,如因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赔偿损失。
第四条 建设银行专门从事咨询业务的机构,对外称“建设银行××行咨询服务部”。
办理咨询业务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保证完成本行基本业务;(2)技术力量可靠。
咨询服务部应以本行在职人员为主,必要时可聘请本行离、退休干部或有关单位专家。
各行在设立咨询服务部之前,必须将成立的理由、条件、业务范围、职工来源,报请上一级行审查批准。
第五条 建设银行咨询业务范围,只限于委托单位提供下列服务项目,不得办理吸收存款、发放贷款等融资业务,不得办理投资入股等直接投资业务。
1.对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提供技术经济论证。
2.代编建设项目工程预(决)算。
3.受理非本行客户委托审查工程预(决)算。
4.为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提供招标方案,代编标底。
5.为有关部门和单位代培财务会计和工程预算人员。
6.接受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工程承包公司和其他单位聘请,代为办理建帐、查帐等会计事务。
7.为设备选型、供应和建筑材料供应等提供经济技术咨询。
8.根据法院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其他单位委托,为调解经济纠纷提供有关业务咨询。
9.其他咨询业务。
第六条 建设银行咨询业务,应收取费用,但必须坚持公平合理、标准从低的原则。具体收费标准,凡国家或地方有统一规定的,可按照规定执行;没有统一规定的,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和计划单列市分行根据咨询工作量大小和技术难易程度,按咨询业务所需直接费用加收少量管理费制定收费标准。直接费用包括:为开展咨询而支付的临时工作人员的工资和奖金以及本行参与咨询工作人员的必要加班费和资料费、复制费、文印费、通讯费、会议费、差旅费、租赁费、聘请外单位专家费用等。
凡本行基本业务范围内的工作,不得作为咨询内容收取费用。
第七条 咨询业务纳入建设银行业务统一核算。在核算时,咨询业务可单独记帐,并单独交纳营业税。咨询业务除本行在职人员工资、奖金分别在管理费和奖励基金中列支外,其余费用在咨询业务中列支。咨询业务收入和支出相抵后的结益,按规定比例实行留成。
第八条 咨询业务开支标准要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请临时工作人员或有关单位专家所支付的工资、奖金及津贴,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标准执行。办理咨询业务的本行在职人员在法定节假日或夜间加班的,可以按实际加班数和国家统一规定的标准发给加班费,不准违反国家规定,另发奖金。
第九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分行可根据本规定,结合当地情况制定具体办法,并报总行备案。